雪中红 作品

第七十三章 下雪了

    来到县衙。

    陆云川先找到了李良,将两个木盒献上书桌:

    “叔父,黑水涧已被我剿灭,这里面分别是孟铁锚与陈阿水两名匪首的首级,请笑纳。”

    “唉……”

    李良长叹一口气,“你给我这些又有何用呢?再大的功劳,若没有金钱贿赂,也是升不了官的。”

    “叔父升不了官反而更好,免得来个新县令,我还得重新与他搞好关系。”

    “贤侄……下一步打算如何?”

    “回老家过冬。”

    陆云川只淡淡吐出这五个字。

    李良是聪明人,自然知道“老家”这二字的含义,他沉默踌躇了许久才道:

    “贤侄才来平川县不到两个月,便接连剿灭了黑云寨与黑水涧,身为县令,实在不知该如何感谢你才好……”

    “叔父客气了,我是县衙押司,又是故人庄主,还是你的侄儿,于情于理都该做这些事的。”

    陆云川抱着胸口保证,“别的地方我不敢保证,但平川县,有我陆云川一日,便可安然无恙,永保太平。”

    李良嘴唇微微发颤,从刚开始的偏见,再到后来的接受,如今他已完全认可了陆云川,甚至到了一种欣赏的程度。

    这种青年才俊,若能做我女婿该多好啊!

    可是李良支吾了半天也没能说出口,他面子薄。

    “那么叔父,小侄告退。”

    陆云川拘礼退出书房。

    又路过了那个庭廊,又遇到了那位美人儿。

    今日李婉清已披上了一件白绒貂裘,身穿冬装的她更加天生丽质了。

    “李小姐,在等我?”

    “嗯,在等你。”

    李婉清从背后掏出一件黑褐色的裘绒大衣,塞到陆云川手里:

    “天气越来越冷了,家里刚好有些皮货,我便给你做了件大氅,保你冬季不受寒,你穿上试试合不合身。”

    陆云川笑了笑,将大氅往身上一披,除了淡淡的皮革味,还有巧手留下的女子香,衣服很合身,而且很温暖。

    “难得李小姐这般柔情,竟为我亲手做衣裳。”

    李婉清俏脸一红,羞涩转过了身去,“你……你别多想,我是为了感激你为平川县剿匪,还有,还有是为了我爹……”

    “谢了。”

    话太多显得矫情,轻描淡写一句谢,足以表达内心的情愫。

    空气,突然变得好安静。

    几乎能听到彼此的心跳与呼吸。

    哪怕彼此都没有说话,暧昧气息便已浓浓发酵。

    他们都闻到了,只是不善言辞,不好开口。

    早些时候,李良说过这么一句话:“男人最好先立业再成家。”

    如今陆云川已经立业,也是时候考虑成家,给自己找个压寨夫人了。

    可是一想到自己是土匪,而她是官家小姐,话到嘴边又给咽了回去。

    唉,火并山头,征服水寨,都没有胆怯过,反倒是在情感上唯唯诺诺。

    陆云川头一回觉得自己,好没出息!

    “呼呼……”

    忽然,一阵寒风袭来。

    撩拨了心思,动乱了秀发,也下起了雪。

    “下雪了?”

    李婉清欢喜跑出庭廊。

    冬天里的第一场雪终于下了。

    鹅毛般的大雪,在空中肆意飞舞,戏雪的李婉清,美得不可方物。

    陆云川笑着走了出去,轻轻念叨:

    “今朝若能同淋雪,也算此生共白头。”

    李婉清微微一愣,重复念叨了三遍,怎么也没想到,当土匪的还会作诗,且是这么美的诗。

    “对了,有件事得麻烦你。”陆云川突然想起说道。

    “且说。”

    “我想将萍儿托付给你。”

    山寨上全是些粗糙汉子,整日打打杀杀,陆云川可不想将这小姑娘培养成女土匪。

    将她留在官邸,跟着李婉清读书写字,女红刺绣,来年也能变成大家闺秀。

    李婉清亲眼见过陆云川杀人,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那时他目光狠得让人害怕,可眼下看来他又是这般柔情。

    “行,萍儿聪明伶俐,我喜欢。”

    “我指的是,要能一起上桌吃饭的那种,可不是让她当你的小婢女。”

    “我自然是要认她当妹妹了。”

    好。

    陆云川再没什么好交代了。

    “再见。”

    他抖了抖身上的积雪,挥手告别了李婉清。

    “陆云川。”

    “怎么?”

    “你……想娶几个压寨夫人?”

    “这个嘛……一个洗衣叠被,一个端茶递水,一个捶肩捏背,再来两个暖被窝抱着睡,打底至少得五个吧。”

    “哼!”

    李婉清跺了跺脚,瞪了一眼,小跑离开了庭院。

    陆云川摇头呵呵一笑。

    可爱。

    ……

    回到白顶山寨。

    大雪才不过半日,山川便已被染白。

    陆云川简单做了个统计,火并黑云寨与黑水涧,再加上故人庄客,眼下自己至少已有四千名喽啰。

    所获得的钱粮足够山寨用度好几年。

    坐拥铁矿资源,配齐兵器护甲也只是时间问题。

    但还不够,人数不够,马匹更不够。

    虽然当初成立故人庄时,也买下了几个牧场,可是良马一匹都没有。

    想要打得更远,扩充势力,就必须发展骑兵,而且得是重骑兵。

    一个装备齐全的重骑兵,人具甲,马具铠,负载量至少在一百二十斤往上,普通的矮马根本驮不动。

    好马本土难以培育,若花钱找渠道购买,要么去蛮国,要么去西域,可前者正在打仗,后者又太遥远……

    陆云川不停扣着脑袋,难搞,有点难搞……

    “哎呀!这鬼天气,可真冷啊!”

    “陆头儿,咱们兄弟,好久没聚一聚了!”

    胡大勇大大咧咧推开房门,沈风则扛着一头宰好的羊,王宝等人推着火炉与木炭,一行山寨里的骨干,全都身披积雪走了进来。

    将木炭柴火烧好,打个架子烤全羊,再温一壶蒸馏酒。

    “兄弟几个,整两口儿?”

    “整!”

    陆云川扔掉鹅毛笔,笑着围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