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泪满澪河 作品

第 71 章 能源和矿业

跟老马聊天还是很开心、很轻松的,随着李言社会地位的提高,影响力越来越大,越往后,能没有利益关联还能无拘无束地坐下畅谈的朋友会越来越少的。这也是李言比较看重老马、老田几人的原因,总不能在外跟人相交,成天是看不见的刀光剑影、尔虞我诈,回到老巢还没有个休憩的地方吧。

以前李言总想着躺平,倒也无所谓,如今想着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不外出跟人拼抢,如何成事,这个世界本质上还是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罢了。

.......

雅子打电话来跟李言沟通一些事情,之前李言让雅子关注一下欧美能源、矿业方面的商业情报,雅子有电话来,说明有合适的收购目标。

果不其然,雅子电话里头提到了两家当前比较合适的收购对象:

一家是澳洲的sAgAsCo公司(南澳洲天然气公司),该公司近些年业务萎靡、经营不善,南澳洲政府打算将其出售,只要接手方维持住公司目前的天然气相关业务和持续服务当前客户即可,其余业务或去除或增加随意。

雅子关注这家公司,因为这家公司虽然主营天然气,但它手中还握有两个方向的勘探权和开采权:一个是南部大奥大利亚海湾、南、西澳洲领海分界线两侧各100海里区域内的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和开采权;第二个是,陆上矿产勘探和开采权,这个区域是对照海域延伸到陆地的整片区域,具体来讲就是南、西澳洲陆上分界线东西各185公里,南至海湾,北至南、北澳洲分界线。这片区域也不算小了,东西370公里、南北725公里左右,占地面积近27万平方公里。

虽然只有矿产的勘探权和开采权,但是土地所有权不难获得,整个澳洲,除了东部、东南部区域土地贵些外,其余区域太过荒凉,沙漠、戈壁等地形占据的大半,根本不值钱。

目前整个西澳地区人口才110万左右,绝大部分都居住在西南角的帕斯地区,而澳洲北部区域更夸张,仅有不到15万左右的人口。

这土地贫瘠要看对谁来讲,如果交给勤劳、聪明的华国人,水井、暗渠、开运河、砌水库、兴修水利,海水淡化处理;愚公移山等等一番操作下来,不谈变成良田,怎么着也能变绿吧,这澳洲一半土地,差不多380万平方公里,养活个3、4亿人口还不轻轻松松。人家以色列在纯沙漠地区都能搞出农业出来,何况擅长种田的华国人!

不过如何把这地变成自家的,得好好琢磨琢磨。

第二家是总部位于瑞士的嘉能可(glencore),是全球范围大宗商品的生产商和经营商,在金属、矿产、能源产品和农产品等多个领域开展业务。看着挺高大上,但事实上该公司大部分业务是贸易,即买进卖出,少部分才是自产自销,有所有权的矿场少,所以公司实际价值也就十几亿美元,跟其他大的能源、矿场公司的规模还有一定差距;但是好在公司的渠道建立的广,货物行销全球,这个渠道是李言所看重的一点。

近期该公司的业务也到了瓶颈期,不进反退,资金链断裂,融资困难,公司创始人马克.里奇到处寻求新资金的加入,但响应者寥寥无几。雅子说,根据调查公司探听到的消息,在寻求无果的情况下,创始人马克正在考虑全体员工持股的可能。

这两家公司倒是真的都符合李言的预期,如果收到手,对李言一些战略目标的实现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过要收购这两家公司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比如澳洲那家公司,政府有要求,收购主体必须是澳洲本土公司或者本国国民。

而这第二家公司,创始人还在,同时还是最大股东,他是否愿意被收购是一回事,如果李言收购到手,该如何经营又是另一码事了。

跟雅子又沟通了一下,不过好些话在电话里没法说明,李言只能暂时让雅子派人前去谈判,掌控一下主动权,至少得拖延一下时间,好让李言再把事情考虑圆满些,另外还有些事情只能等李言到香江后面谈才行。

........

收到雅子的这通电话,李言得准备着返回香江的事了,一方面是公事,另一方面美利坚那边也得过去一下,无论是刚刚生产的詹妮弗,还是刚刚启航的米高梅公司,都要看顾一下。

国内这块,无论是连锁超市还是新时代房地产公司,戴船生和江陆峰都经营得非常好,不需要李言操心。

而关于影视行业或者相关的一些行业,李言算是想明白了,这不是个人努不努力的事,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家政策、整体国力等等都戚戚相关,最好的办法就是等着到新世纪后再发动。

目前就连音乐的相关公司,李言都不打算搞了,小打小闹的,没多大意思。

........

目前李言属意的就是首接开个版权运营公司,首接开启买买买模式,只撒钱,暂时无收益。收购音乐、电视剧、电影、文学作品、动画片等各种创作类作品的版权,首接按照国家著作权法的规定年限来购买,先囤积版权再说。

不过也不是全版权收购,得给人留条活路,另

外也给作者留些利润空间,比如说某个作品,版权公司一旦运作获利,可以分给原作者5%的利润等等,这些条款等公司成立后,需要专门的律师来制定。

比如音乐,全版权收购可以,但是给音乐创作人和歌手用于商演的权利,当然也只能分出商演的利益。电影、电视剧和动画片则收购网络版权、改编权和海外全版权;文学作品则全版权收购,当然这达到收购标准的文学作品至少是己经发表出来的,有些名气或者值得改编成影视剧的作品。

把这事情跟陈虹和许晴商议了一下,看看她俩谁想负责。

结果有些出乎李言的预料,许晴比陈虹积极,因为许晴认为,这公司只负责撒钱买,比经营其他公司简单多了,比较适合自个儿的性格,而且单纯砍价,这事情自己还是能应付的来的。

虽然李言有些怀疑,不过自家女人嘛,宠着些是应该的,无非多花些钱罢了,哥们别的不多,就是钱多。

这样也好,这两女人,一个负责收购版权,一个经营影视娱乐公司,倒也分配合理。不过影视娱乐公司还有得等呢,两人可以以许晴为主,陈虹为辅,先把版权运营公司搞起来再说。